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师琴房使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26-07-17 浏览次数:0

为加强琴房管理,给教师营造一个安全有序、整洁优美的教学环境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教师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和函授学生的教学以及教师备课使用。

二、教师上课或者个人备课时,必须本人带琴卡到琴房管理室刷卡上琴,授课完毕后,到琴房管理室刷卡下琴。

三、教师琴房不允许大件家具搬入,如沙发、床、柜子等,学院配发的教学设备由教师负责保管,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。

四、教师授课时禁止将食品带入琴房,同时保持琴房卫生清洁,下课后关好琴盖,并随手关闭空调、电灯和窗户,锁好房门。

五、教师授课时不准反锁琴房门,不准私自更换门锁,不准在琴房内进行与校内教学和个人备课以外的其他活动。

六、琴房门窗玻璃不准遮挡,钢琴上不准放水杯等物品。

七、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,授课期间要将门窗关严,以免影响他人教学。

八、琴房内不准私拉电线,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,琴房内禁止吸烟,确保安全。

九、个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琴房内,如有丢失,学院不承担责任。

十、钢琴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琴房管理人员报修,严禁私自拆解钢琴。

十一、琴房在寒暑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不对师生开放。如有特殊情况,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。

十二、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,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,给予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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